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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4-22 16:15:55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项目名称: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项目(先行)

建设地点:台州市路桥金属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3号

建设单位: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环评编制单位: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

验收监测单位: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环保设施设备设计单位:台州市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废水)、台州亿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废气)

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:台州市仁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

建设内容:项目在台州市路桥金属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3号,企业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,购置输送机、清洗机、搓球机、吹塑机、叉车等生产设备,已建成项目实施后形成年循环利用度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的生产能力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2日

联系人:陈宇航

联系电话:154967620026

邮箱: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 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附件下载:

1.(公示稿)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
2.金野专家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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